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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发工资怎么办
释义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国家和地方都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保障。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扣工资、停职等,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以可以先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要求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处理。公司如果继续不发工资,对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明态度,要求他们查处老板的违法行为,讨回自己的工资。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女职工怀孕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怀孕期间降低工资怎么办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国家和地方都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保障。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扣工资、停职等,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以可以先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要求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处理。公司如果继续降低工资,对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明态度,要求他们查处老板的违法行为,讨回自己的工资。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产假工资而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产假待遇,分以下两种情况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怀孕期间被降低工资可以怎么办
    用人单位因为女职工怀孕降低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能否调岗降薪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调岗降薪。《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因此,公司不能随意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即使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将女职工调到相对轻松适宜的工作岗位,但也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性收入。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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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