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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期限类别划分
释义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固定期限合同约定了具体终止时间,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除非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提出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在一年内签订书面合同,被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三种形式的合同都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来进行的分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合同终止的时间,对于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我国法律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只要双方,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都是这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外,在下列情况下,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都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中第39条和40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双方约定具体终止时间的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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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5: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