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裁减人员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裁员。《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补充增加了三种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 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为了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衔接,《劳动合同法》修正了《劳动法》中“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可以裁员”的规定,而规定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可以裁员。 对于用人单位裁员,《劳动合同法》中做了条件限制,即单位不得随意裁员,必须要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时候,才能裁减单位的职工。另外,对于裁减人员的人数、范围,这些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除此之外,那些被单位裁减的人员,也可以从单位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一般在本单位工作多少年就发给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一、单位突然辞退员工说效益不好可以吗 算经济型裁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员比例超过职工总数10%就需要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但并不一定采纳意见),并且向相关部门报告。这里附上法条原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根据你的描述来推断,裁员比例应该是超过10%,但没有提前30天。但是就算抓住这一点的话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让老板多赔偿经济损失可能性也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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