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应如何保管租赁物? |
释义 |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收益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租客漏水到楼下该如何赔偿 房屋漏水造成损失的,应该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先要找物业公司查明水管爆裂原因,如果是设备老化,非承租方恶意使用造成的爆裂渗水,承租方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出租房被水淹了要房东赔偿吗 首先判断出租房屋遭遇水淹的情形是谁的责任,如非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责任,先判断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互不承担民事责任,双方协商修复房屋。其次,若为第三人过错,则由有第三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第三,若为承租人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最后,若为出租人责任,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三、房东扣押押金的情形有哪些 房东扣押押金的情形: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等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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