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相互宝重疾险是一种保险形式,其缴费方式和周期应当遵循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则应当参照《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费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的费用。 2.《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费的支付方式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3.《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收到保险费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险合同。 4.《保险法》第九十条: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保险金。 综上,相互宝重疾险的缴费方式和周期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则应当参照《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