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可以去外地工作吗 |
释义 | 缓刑执行一般是由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考察,如果在户籍地以外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由经常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考察,缓刑期间,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一、缓刑的条件和缓刑期间的限制有哪些? 缓刑期间的限制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会判缓刑的情形有: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条件。 二、被判缓刑能不被随便离开居住地 被判缓刑当然不可以随便离开居住地,需要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否则就违反了缓刑考验期的规定,是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的。 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会限制哪些自由 缓刑会限制的自由。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的,虽不需要被限制人身自由,但缓刑期间也有必须遵守的规则。具体如下: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期间适应社区矫正,缓刑考察由社会矫正机构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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