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就是单位在与劳动者解约时出具该劳动者的证明,确认双方确已解约这一事实。单位需要在该证明上加盖印章,并及时将该文本交给劳动者。 一、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具体应该怎么做 劳动关系风险防范的做法: 1、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该职工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2、核实劳动者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比如学历证明、从业经历; 3、劳动者申明:本人保证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体检书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等等。 二、劳动合同期过了多久可以提前解除 如果劳动者要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立即与单位解约。 三、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方式 1.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且送达劳动者,否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生效。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也应当提起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 2.过失性辞退的,单位针对劳动者违规违纪、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必须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和确认客观事实,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让其确认或提出异议。 3.与同事做好交接工作。 4.单位结算工资,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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