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夫妻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释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自愿分割给配偶的,可以由其决定分割比例。除此之外,如果离婚时另一方经济特别困难的,拥有房产一方应该从房产等个人财产中,给予对方适当的帮助,给予的具体金额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但是,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姓名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