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可以给父母吗 |
释义 | 可以给父母。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对婚前个人财产并没有平等的处分权。一方个人的财产,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赠与给父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赠与人可以处分自己合法的个人财产,可以与父母签订赠与合同,转移财产的所有权。 一、夫妻离婚如何约定财产分割呢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综上所述,在民法典中对夫妻的离婚财产规定男女平等原则均分,夫妻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各自财产所有,明确约定哪些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般不建议采用口头约定,容易发生纠纷,最有效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二、婚前财产公证给女方有效吗 婚前财产公证给女方有效。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财产所有权人可以对此财产进行处分。夫妻一方自愿将婚前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属于行使处分权的体现。赠与合同应当具备法律的效力。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赠与合同可以进行公证。在赠与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将合同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合同具有效力性。 三、离婚女方给嫁妆钱怎么判 离婚女方嫁妆钱判给女方。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穷困抗辩】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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