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是。婚前购买的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一、夫妻起诉离婚分割房产方法有哪些 1.夫妻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前购房,仅交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名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的是夫妻一方名字的,则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二、假离婚后买房财产纠葛怎么处理 假离婚后买房财产纠葛的处理:复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复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属于一方独自所有;复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复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贷款购买的房产复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三、离婚房贷增值部分分割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