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业户口转非农户口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夫妻投靠落户;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4、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 5、离婚回原籍落户; 6、收养落户; 7、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 8、家属随军落户; 9、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 10、务工人员落户; 11、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 12、获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人员落户; 13、投资兴办企业落户; 14、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 15、大中专毕业(肄业、转学)生落户。 16、复员、转业和退伍安置落户; 17、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 18、刑释解教人员落户; 19、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20、其他原因回国(入境)落户; 21、购房落户。 凡满足上述其中之一的,即可申请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