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临公租房拒绝退出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方拒不退出公共租赁房屋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其搬迁;如果其仍不搬走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搬走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房东清理租客东西会坐牢吗 如果是在租赁期间未经过租客同意清理租客东西的,可能后构成非法搜查罪,可能会坐牢;如果是租赁合同解除租客搬走后,或者因租客逾期不交房租,经过催告后还是未在期限内给房东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租客在约定期限内未搬走的则不构成犯罪。 二、合同到期租户不走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合同到期租户不走的处理方式是: 1、合同到期的,租户不走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立即搬走,并在此期间承担租金; 2、可以清理对方的行李,报警备案,让警察到场见证。 如果没有,起诉腾迁房屋赔偿损失。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和逾期租金,此外,租户的财产可以公证封存,强制搬走。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三、房客不交房租不退押金让他走可以吗 房客不交房租,不退押金让他走是否可以要看情况。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押金具有违约金或者担保性质的,并且押金的数额合理的,房东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房客搬走。否则的话,需要退还押金,但可以请求房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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