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控股公司怎么设立 |
释义 | 控股公司不是一个务虚的公司,而是必要的公司形态,它在资本管理链条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的管理内容也是实实在在的。产业集团型控股公司不同于一般性的投资公司和投资银行,它是以一定专业方向和核心专长为基础,致力于在一个产业中谋求发展而实现其经济效益。 控股公司的管理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公司章程中明确的程序进行。作为产业集团型控股公司,既不能等同于上级单位,但又要确实行使大股东职责,还要完成国家和上级部门交给的管理任务,因而它的管理特点是:第一,国家大型产业公司要代表所有子公司与国家相关部门对接;第二,通过控股方式形成产权关系,要形成比较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第三,作为大股东要在宏观上为其子公司在战略、投资、人力资源等各方面进行把关,这是不可缺位的工作。 一、上市公司的条件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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