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建设单位有权在公式期内废除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招标投标法对废标没有规定具体的法定情形,但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中规定了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否决的情况可以被称之为废标。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五十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一)逾期送达;(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投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有权利在公式期废除? 法律分析:我国招标投标法对废标没有规定具体的法定情形,但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中规定了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否决的情况可以被称之为废标。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五十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一)逾期送达;(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有问题,投标人应如何处理 投标有效期的意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是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目的是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该怎么办 对投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也可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招标人3日内作出答复,在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业绩造假,进入系统黑名单3年,招标单位是否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法律分析: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招标单位是否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中的业绩造假,打入系统黑名单3年? 法律分析: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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