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在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于原告是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起诉离婚并不是注册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出具婚姻证明,持婚姻证明和身份证到你们住所地或结婚登记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下落不明的,可通过法院公告送达,并可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