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录的录音、录像成为判决的证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1、录音、录像证据必须合法取得。双方谈话交流时不存在欺诈、威胁、引诱、收买、骗取等恶意形式,是善意和必须的,是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真实案情而不得不为之; 2、录音、录像虽未经对方同意,但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3、录音中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无疑点、未经剪接或者其他形式的伪造; 4、录音的内容限于与案件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行为或活动,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当必须录制他人商业秘密时,应保证不予作为其他用途和擅自向外传播扩散; 5、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与此同时,录音、录像资料可以结合其他证据,通过完整的证据链进行综合、全面分析判断,最大程度还原客观事实,实现证明目的。 一、私自给别人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私自给别人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视具体情况而定。私自录音一般是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如果私自录音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该录音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私自录音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2、录音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佐证,不能单独作为证据。 二、视频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吗 视频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视具体情况而定。视频证据的有效性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视听资料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则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3、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会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诉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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