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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赠与子女的财产可否要回?
释义
    赠与财产所有权转移后不可反悔,但不动产的赠与情况有例外。不动产需要国家登记备案,因此,如果在登记受理前反悔,是有效的。一旦受理,则不能反悔。
    法律分析
    赠与的财产所有权转移后就不能反悔的,比如东西交给了受赠人,所有权就转移了,除非受赠人同意返回。
    但是,不动产的赠与情况比较特殊,因为不动产是需要国家登记备案,如房子的产权登记后发给产权证,这样不动产的赠与如果在登记受理前反悔的话是有效的,一旦受理了尽管还没有领到产权证也不可以反悔了。
    拓展延伸
    离婚赠与子女财产可否要回?
    离婚赠与子女财产可否要回?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夫妻一方所有。因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还是母方抚养,其财产均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离婚赠与子女财产不可以要回。
    结语
    赠与的财产所有权转移后就不能反悔,但不动产的赠与情况较为特殊,可以反悔。不动产需要国家登记备案,如房子的产权登记后发给产权证,这样不动产的赠与如果在登记受理前反悔的话是有效的,一旦受理了尽管还没有领到产权证也不可以反悔了。因此,不动产赠与时需要格外小心谨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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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0: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