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给孙子是算遗赠的,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法将个人财产的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相关法律的规章,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形应属遗赠。有效的遗嘱应当写明立遗嘱人和遗嘱继承人的基本信息、遗嘱所处分的个人财产的基本情况,财产分配的情况,在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之下自愿订立遗嘱的意思表示,再由立遗嘱人签字,写上年月日即可。 遗赠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法,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且该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章,能体现遗赠人真实意思表示,既可依法生效。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孙子女不属于法律规章的法定继承人,故通过遗嘱将财产赠与孙子女的行为属于遗赠。遗赠与遗嘱的不同点在于: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和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也就是说,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章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