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如下: 1、到营业场所所在地工商所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预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待《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 5、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