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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有效吗
释义
    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是有效的,但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效力。一般物业只给业主(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开具的是业主在本小区居住的证明,然后由业主去辖区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开具正式的居住证明。要是所用的居住证明是业主房屋的同住人员,还要带户口本的。物业公司是服务企业不是集基层的政府服务单位,只能依据服务协议证明业主。业主的亲属需要户口本的。要是业主本人,物业是没有理由拒绝的。一般盖章时物业管理处或是物业服务中心。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仿佛租赁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综上所述,小区内专有的物业都是属于社会上已经成立完整的以赚钱为目的的公司而不是机关单位,所以就算物业给公民开了一份带有公章的证明材料也只能在小范围的辅助证明上有一定的效力,如果要用这份文件作为办理国家证件其效力还是远远不足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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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9: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