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羁押的法律规定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我国法律没有对临时羁押的期限做具体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八个月零七天。 一、工程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或只约定罚款的,只要其金额不超过未履行部分总额的,可将罚款视为违约金处理。违约的一方所需要承担的违约金,一般情况会在合同中写出,没有具体规定的部分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但是不会超过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的金额。 二、侦查阶段期限的规定是多长时间 侦查阶段期限的规定是两个月。刑事拘留之后的三天,特殊情况为七天,流窜、结伙作案为三十天以内,提请检察院进行批捕。检察院七天以内,做出决定。当事人被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可超过二个月。经过上一级检察院的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在侦查的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从发现那天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的期限。 三、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什么不同?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不同: 1、刑事拘留后的法定羁押期限一般为三到七天,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则没有限制,可以一直羁押到案件审理完毕; 2、刑事拘留可以由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做出决定。逮捕则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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