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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不在拆房有分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安置房是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来讲的,一般安置备资格的认定,都是基于户口来审查的。也就是说,基于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格,然后加上户口的话,一般都是被安置的对象,是可以得到安置房或者是相应的安置面积的。但是如果在一个地方只有房屋没有户口的话,可能会只拿到货币补偿,而不涉及安置问题。也就是说,对于被拆迁的房屋,只要是有所有权或者是部分所有权的话,都是可以得到货币补偿的,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安置,有时候基于户口或者是其他资格的审查,可能会没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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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6: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