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抱婴儿算不算超载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车辆座位都满的情况下,一个大人再怀抱一个婴儿,算不算超载呢? 按照现行的交通法规,这样也算是超载。 无论一个人的年龄有多大,ta都被视为个体,所以即便是小婴儿,也是被视为一个个体。 所以说判断是否超载,只看你的车辆核定承载人数,只要超过核定承载人数,就是超载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载客汽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100元,记3分;超越核定人数20%及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 也就是说,一辆普通的5座轿车,如果超载一人,便达到了超载20%的标准,就要面临一次性扣6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更需要说明的是,怀抱婴儿坐车不单单是违规问题,更是一个安全隐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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