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区别 |
释义 | 一、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有以下两点:(1)定义不同,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律规定继承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律规定继承人;(2)义务不同,承包应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发包人应支付价款,接收工程。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二、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责任是什么1、施工工程的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工合同履行的此施工的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是;(1)必须要按照签订的施工合同上表明的施工日期进行现场施工,并按照施工合同上签约的发放图纸时限给发包人;(2)承包人的守时开工是实施工程的最主要确保条件;(3)施工工程的承包人进入了施工现场前还要做好这项施工工程的实施工程的整个方案,一定要购买好此次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此次施工的场地使用也需要处理,场地是否平整,水电以及道路要保持绝对的畅通安全。这些进入施工现场的前期工作一定要做好;(4)承包人随时要面临着发包人的督察,但是发包人督察的前提必须不能妨碍承包人工作才行,承包人也不可以各种理由拒绝发包人随时督察施工工程的进度以及工程的质量;(5)承包人对此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签约的施工合同标准质量来实施。如果施工工程的质量因为承包人的原因不符合施工合同标准质量,此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返工知道施工合同标准质量合格为止;2、施工工程的发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履行的施工的过程中,发包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是;(1)发包人也要做好工程施工前的工作,和承包人一样,施工工程的发包人进入了施工现场前还要做好这项施工工程的实施工程的整个方案,一定要购买好此次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此次施工的场地使用也需要处理,场地是否平整,水电以及道路要保持绝对的畅通安全;(2)发包人要督察此施工工程承包人要守时开工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如果发包人监督到承包人没有按照签约的施工工程合同约定执行,有权利让承包人赔偿;(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原料以及所需要的设备的所有质量需要符合标准,如果不符合标准造成事故的需要承包方承担责任;(4)发包人要对承包人施工工程的质量以及工程进度随时督察。前提是不能耽误承包人的正常工作;(5)发包人对整个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工程施工完成后,发包人应该及时的对此工程进行验收。发包人验收时就要根据施工图纸以及国家颁发标准来验收;(6)最后验收成功后,支付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承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是什么 承包人最主要的义务:(一)按期开工;(二)接受发包人的监督;(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四)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履行催告。《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承包人在土地承包期间死亡,无子女,转让承包人妹妹承包,村上有权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包合同所享有的权益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享受。如果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对于通过招标,拍卖等程序取得的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的,可以由他的继承人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发包人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可以剥离抵押吗? 发包人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不可以进行剥离抵押。如果当事人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一并抵押;如果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则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应一并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今年土地让承包商种土豆,种植者补贴应该属于谁,承包商口头同意发包人。 订立土地承包合同的,要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名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2、合同主体: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身份信息;3、正文:载明双方协议一致,将某一块土地发包给承包方;载明承包期限、承包地的位置、面积以及承包价格等;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4、尾部: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 老师,土地承包商已经全额支付了约定的土地承包费,但合同没有签订,发包人后悔怎么办? 订立土地承包合同的,要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名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2、合同主体: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身份信息;3、正文:载明双方协议一致,将某一块土地发包给承包方;载明承包期限、承包地的位置、面积以及承包价格等;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4、尾部: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