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时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验收未按期付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未付款的,承包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决任何可以折价或者拍卖的项目,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施工前做好一切准备,确保施工承包商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2、向承包商提供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3、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 4、组织验收; 5、支付价款,接收项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