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次结婚所需提交的材料 |
释义 | 复婚登记所需证件、手续及条件:复婚需持户口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和离婚证。办理程序与结婚登记相同,需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注明恢复结婚并收回离婚证。条件包括合法离婚、未再婚和自愿恢复夫妻关系。《民法典》禁止附加条件。如需详细了解,请自行搜索。 法律分析 一、复婚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4、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5、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二、复婚所需手续有哪些 办理复婚登记的程序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一样的。办理复婚登记时,当事人首先需要准备好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然后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申请审查通过后,依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三、办理复婚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除了上述三个条件,《民法典》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结语 复婚登记所需证件包括户口证明、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和离婚证件。复婚手续与结婚登记相同,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复婚需满足曾离婚、未再婚和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条件。法律明确禁止设置附加条件。如需更多信息,请自行搜索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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