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错判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
释义 |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决定采用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方式的,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罪名、刑罚的轻重;纠错的环节及过程;赔偿请求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平均生活水平;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还应当注意体现法律规定的抚慰性质,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最低不少于一千元。 受害人对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产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少或者不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什么情况下才有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以及以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具体而言,以下情况下,当事人才能请求损害赔偿: (1)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隐私权、死者人格利益等其他人格利益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3)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导致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二十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精神损失费标准是怎样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赔偿的情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下列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除非法律另有规定;2、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等具体情形;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上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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