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自书遗嘱的要求是什么,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自书遗嘱的立遗嘱人需要满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未受欺诈胁迫、合法内容等要件。自书遗嘱的订立程序包括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写明书写年、月、日并签名、如有涂改需注明涂改字数并签名。打印遗嘱需注明打印日期,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 法律分析 自书遗嘱的立遗嘱人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遗嘱人需亲笔写下遗嘱内容并签名; 2. 遗嘱人需亲自用笔写下遗嘱全文; 3. 遗嘱中需注明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 大家,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二、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 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不能受欺诈、胁迫; 3.不能伪造遗嘱; 4.遗嘱内容合法、不能被篡改; 5.遗嘱所处分的遗产必须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自书遗嘱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自书遗嘱的订立程序是: 1.首先,由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并亲笔签名; 3.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拓展延伸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遗嘱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所处的年龄、性别、职业、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 3. 遗嘱人立遗嘱时,其精神状态正常; 4. 遗嘱真实、合法、完整,没有被篡改或者伪造。 如果遗嘱人缺乏上述条件之一,或者其遗嘱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序良俗的内容,那么遗嘱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遗嘱人应当注意以上条件,确保其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结语 自书遗嘱的立遗嘱人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亲笔写下遗嘱内容并签名;2.亲自用笔写下遗嘱全文;3.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能伪造遗嘱、遗嘱内容合法且不能被篡改、遗嘱所处分的遗产必须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遗嘱的订立程序是首先由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然后在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并亲笔签名。如需涂改、增删,应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打印遗嘱需要有遗嘱人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打印的遗嘱与遗嘱内容有争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最好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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