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辆提档过户流程 1、拓号: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号,说明此车外迁; 2、作价:拿行驶证、登记证、拓号条、大票或过户票找人看车作价,说明此车外迁; 3、取办理号:大厅门口选外迁按车号; 4、交手续:同本市过户相同另加拓号和一份行驶证复印件; 5、交牌:到窗口交外迁委托书,《机动车转移申请表》、行驶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证、车辆号牌及交牌费,领取回执。 6、提档:交牌后3个工作日后上车管总所领取。 7、发临牌: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 8、迁入地: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