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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销合同定金条款是怎样
释义
    1、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应由双方约定。尽管有关部门制订的购房契约中有定金条款,但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只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并不是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要适用定金罚则。应该是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如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债务的违约行为造成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后果等。至于消费者支付购房款的约定晚了几天并不影响对方达到合同目的的,就不适宜用定金的罚则规定。不履行债务的行为完全可以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合同,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就不要交定金,因为交付定金,合同才会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也是预先支付,但它的性质与定金完全不同。预付款是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起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
    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预付款除可以抵冲损失赔偿外,应由收取方向给付方返还,不存在罚则问题。因此,如果购房者在买房时事先支付的是预付款,就不能适用定金的罚由。
    一、签订定金条款时注意
    第一,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应由双方约定。尽管有关部门制订的购房契约中有定金条款,但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只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第二,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并不是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要适用定金罚则。应该是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如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债务的违约行为造成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后果等。至于消费者支付购房款的约定晚了几天并不影响对方达到合同目的的,就不适宜用定金的罚则规定。不履行债务的行为完全可以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第三,虽然已订立了定金合同,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就不要交定金,因为交付定金,合同才会生效。
    第四,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也是预先支付,但它的性质与定金完全不同。一是预付款是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起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二是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预付款除可以抵冲损失赔偿外,应由收取方向给付方返还,不存在罚则问题。因此,如果购房者在买房时事先支付的是预付款,就不能适用定金的罚由。
    第五,要防止某些开发商利用定金和滥用定金条款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二、购销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尚存在着的问题
    (l)法制观念不强,违约责任不清。行为人之间签定合同草率,合同条款不齐备,随意性较大。甚至怕伤感情,不写违约责任,为合同执行留下很多隐患。由此一方面造成合同兑现率普遍不高,而且悬殊很大,很难作为经营参考依据;一方面又容易产生各种合同纠纷,并由此派生出大量的三角债、连环债甚至坏帐,剪不断理还乱。
    (2)指导思想滞后,缺乏诚实信用。用于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考虑自己一方利益较多,并在相当大程度上还保留了计划经济时期产销衔接的合同签订方式,造成行为人一方损失的事时有发生。如供方为了抢占市场,往往采取广种薄收的办法,努力扩大供货合同数量,有的企业签订的供货合同数量甚至超出自身生产能力的数倍以上。这些泡沫合同的大量签订,造成合同履行期若市场看好,无法保证供货,使需方失去市场机会,所订的合同像炸弹一样迫使供方手忙脚乱处于被动地位;若合同履行期市场不好,需方不来提货,供方又因被放大了的市场需求盲目生产大量积压,泡沫合同又成了企业决策的错误导航。再如需方为了确保货源和追求最大盈利,在签订合同时又往往采取货订三家不吃亏的做法,在同一品种上与不同厂家多头订货,其数量常常超出实际需求量的数倍,市场好多拿点,市场不好不提货。然而,市场只有一个,一头牛身上是剥不下两张皮的。需方这种水分合同实际上从签订开始就使超出市场实际需求的其它合同陷入了落空的境地,若再加上市场回落,将会给供方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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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20: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