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重疾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了符合重疾险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保险合同明确约定在手术后一定的时间内不予理赔,则保险公司不需要进行复查。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约定检查的,保险人有权对被保险人进行检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合同中当事人对某一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该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确定。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提交证明文件。保险公司如有必要,可要求被保险人到指定医院接受检查。 因此,重疾险公司是否需要对被保险人的病情进行复查,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决定。如果保险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则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复查;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则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