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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去世后,如何进行股权变更手续
释义
    股东去世后,股权变更手续包括确认继承人、提交申请表和材料,并在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股权变更需要准备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变更申请书和其他文件。股权变更登记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但若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可要求返还或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无效的法律行为可要求返还财产或补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一、股东去世后,如何进行股权变更手续
    股东去世后,如下进行股权变更手续:根据继承的相关规定,确认股权的法定继承人,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或继承股权利益,确认新股东。自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出资证明书等材料;公司登记机关经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权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股权变更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2.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的文件;
    4.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三、股权变更登记后能否要求返还
    股权变更登记后不能要求返还。股权办理变更登记后,股权变更就生效,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但股权转让合同存在无效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转让的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股东去世后的股权变更手续需要确认合法继承人并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资料包括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等文件。一旦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已变更的股权。然而,如果股权转让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可以要求返还转让的股权并进行相应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应予以返还或折价补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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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3: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