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借条落款要如何去写呢
释义
    借条和收条的写作要点及其法律效力。借条应包括借款人和见证人/保证人的身份,并注明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人应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收条可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需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种类、收款人的姓名和日期,并加盖公章。法律要求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证明借贷关系,若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法院仍可受理,但被告可提出抗辩。
    法律分析
    一、借条落款要如何去写呢
    (1)借款人。对于借款人的落款,最好以借款人身份证上登记的姓名为准,并附带身份证号以作区别。让借款人在借条上按下手印则更加保险,按手印与签字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见证人或保证人。保证人和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时,一定要注明自己的身份,在自己的姓名前写上“保证人”或“见证人”字样。
    另外,保证人不仅要写明自己的身份为“保证人”,还有写清楚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如果没有写清楚的,默认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没有借条要如何写收条呢
    没有借条也可以写收条,收条一般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组成。标题部分只写“收条”二字即可;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撰写借条时,借款人应按照真实情况提供相关信息,并在借条上签字和按手印,见证人和保证人应注明身份。若没有借条,可以使用收条代替,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在民间借贷诉讼中,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是必要的,若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法院仍应受理,但被告有权提出抗辩。请在借贷行为中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4: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