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养小孩需要哪些证件和证明文件? |
释义 | 领养小孩所需证件和手续:收养人需要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抚养能力证明和身体健康检查证明。领养登记机关会在30天内审查并发放领养登记证。办理领养需提交领养申请书、证件和证明材料。对于无法找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还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领养登记按不同情况分级办理,当事人需亲自到登记机关办理领养关系登记。 法律分析 一、领养小孩需要什么证件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抚养能力的抚养证明; 3、收养人要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领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人的《领养申请书》和材料后,在30日内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规定就会发放《领养登记证》。 二、领养小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根据《中国公民领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 (二)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领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领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领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1、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领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 2、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领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 3、涉外的领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四)当事人亲自到领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领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结语 领养小孩的证件要求较为严格,包括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抚养能力证明和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领养登记机关将在30日内审查申请材料,若符合规定将发放领养登记证。领养手续需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件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和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对于无法找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还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等材料。领养登记需按照分级制度进行,具体办理机关由地区和情况而定。当事人需亲自到登记机关办理领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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