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盖章的婚姻承办人可以去领结婚证吗 |
释义 | 户口本承办人没盖章能领结婚证。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盖章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并没有对户口本的章印进行规定。 一、女方离婚再婚户口还在前夫家 离婚了户口还在前夫家,不影响女方再婚手续的办理。女方可以和再婚对象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两位合影证件照片几张,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女方拿不到户口本,可以先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女方一人名字的新户口本。或者凭身份证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登记使用,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可以作为户口本使用。 二、没有户口本如何领结婚证 没有户口本领结婚证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若一方户口本丢失,则应当先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凭借户籍证明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居民户口簿是公民的重要证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 三、办结婚证需要准备的东西是哪些 办结婚证需要准备的东西如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即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即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到户口本所在地的地方登记。结婚证是确立男女双方确定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文书,男女双方但婚姻登记处办理完结婚手续,婚姻管理登记处就会给双方发放结婚证,双方在法律意义上成为正式的夫妻关系,享有夫妻关系的权利,也要履行夫妻关系的义务。 办理结婚证的流程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3条规定,只要求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并未对户口簿上应加盖哪些印章作出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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