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可以。户口本没有户籍章是无效的,建议先去派出所加盖户籍章后再去办理 结婚登记 。 《 婚姻登记 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 结婚 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