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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登记要注意哪些
释义
    房屋登记要注意的问题有:
    (一)以权利申请人法定名称登记。
    (二)登记申请与代理。
    (三)证明文件。
    (四)公证。
    (五)不予登记的情形。
    (六)其它情形。
    一、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房产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相应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二、民法典条文来看房产办产权大概要多久
    房产办产权一般要30天。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遗嘱继承的房产如何过户
    因遗嘱继承取得的房屋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当事人需要先为被继承人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领取死亡证明。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然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由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在30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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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