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仲裁后多久可以拿到判决书法律没有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的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复杂的,经审批,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于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事实清楚的一部分,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仲裁的条件如下: 1、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3、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4、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5、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仲裁开庭后,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能作出裁决书。若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