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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互换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释义
    土地互换协议书应写明互换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互换标的土地的位置、面积、四至;互换土地期限;互换土地的权属和承包经营权;交付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生效条款以及争议条款。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农村土地互换能反悔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有效互换,那农村土地互换后不能反悔的;如果是无效互换,如口头合同,无法查证,那对方反悔也是没办法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登记、备案并非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不影响合同效力。
    土地互换,有合同写明,但十四年一直未进行互换,对方占用土地,现在我以自己土地上诉排除妨碍上诉?
    法律分析:土地互换纠纷解决方式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1、互换承包地合同须经书面订立才具有效力。2、互换合同需要登记才具有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一)全部缴纳了土地有偿使用费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规定比例;属于成片开发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三)经批准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一)全部缴纳了土地有偿使用费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规定比例;属于成片开发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三)经批准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集体土地抵押合同可以生效吗
    集体土地抵押担保合同一般无效。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以集体土地设立抵押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该内容由 彭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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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7: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