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老公不给生活费,可以通过告他来维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离婚后老公不给生活费,可以通过告他来维权吗? 可以。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所以在婚后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说明其没有履行扶养义务,那么,女方是可以要求男方付给扶养费的。 二、A了孩子老公算是重婚吗?可以告他吧? 您好,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如果是有外遇且生了孩子,但是没有法定重婚罪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节,虽违背社会良俗,但但一般也不会构成重婚罪的。您需要能够证明对方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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