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工伤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释义 | 报工伤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登记证书或登记查询通知单; 6、死亡证明; 7、公安部门证明、其它相关证明; 8、公安部门证明、相关部门证明; 9、医疗机构抢救证明; 10、民政部门、相关部门证明。 工伤认定标准如下: 1、上下班途中,在正常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且没有责任,属于工伤,公司需要负责任; 2、上下班途中,未在正常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属于工伤,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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