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健康证不是全国通用的。一般来说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的,因此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所出具的健康证在本省内是通行的,但跨省时因为各个地方法规的具体执行不同,可能产生偏差,因此健康证不能全国通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