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高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于在深圳经济特区或者国内其他特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3、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5、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6、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 7、对于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资助。 8、人才安居购房补贴。 法律客观: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