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在于: 1、设立协议的效力与公司章程不同。设立协议是调整公司成立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设立协议产生在公司成立前和公司成立阶段,经发起人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章程以公司成立为前提,公司成立后生效,对股东有约束力; 2、设立协议不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法律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法律文件,任何公司登记都必须提交公司章程; 3、协议的设立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意思形成的非法律文件。其内容更多地反映了当事人的意志和要求,属于合同,需要遵守合同的一般规则;公司章程是法律文件,必须按照公司法制定,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 4、设立协议不同于公司章程约束的对象。设立协议由所有发起人订立,调整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在发起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调整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公司与公司治理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对原发起人股东的约束,以及根据公司章程和加入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