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判决要求返还彩礼的,一般是根据证据、事实是否符合需要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符合夫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判决返还彩礼,返还的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另外,在适用第(二)(三)项规定时,双方应当以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