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资顾问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措施包括: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申请和解等。其中,申请仲裁是一种常见的解决证券基金经济纠纷的方式,一般使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的仲裁程序。仲裁庭的仲裁裁决具有等同于法院判决的效力。提起诉讼则需根据中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申请和解则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了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即可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8条:证券投资顾问提供证券咨询服务,应当依法合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10条:投资者与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从业人员、证券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顾问之间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2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律师、审计机构、证券投资顾问、基金承销人、基金销售服务人等,应当依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