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未能及时救治工伤员工,员工家属该如何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和《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员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企业有义务及时组织抢救并送医院治疗;如企业未能及时救治导致了严重后果,员工或其家属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规定向企业进行索赔和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每名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将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的伤害视为工伤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组织,及时组织抢救、送医治疗,防止事故造成的损失扩大。” 3.《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之一或者多人因自己或者其他事由,造成他人或者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民事侵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法律依据均表明,企业未能及时救治工伤员工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员工或其家属可以依法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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