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对不动产所有权人的确定非常明确,就是登记在权属证书上的权利人就视为是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