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保释手续 |
释义 | 一、之前的刑事拘留与现在的取保候审,这二个在法律性质上都是一样的: 它们在法律上,都叫刑事强制措施,其他的措施还有拘传、监视居住、逮捕。他们不是最终的刑罚,也不是对案件下的最终结论。它们的目的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1、刑事拘留是送到看守所; 2、取保候审是在家里。 这二个强制措施强度是不一样的,警方认为嫌疑人没有社会危险性,而且所犯之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即由刑拘变更为取保。 二、现在回家了,不等于案子已经了结了,身份还是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时,警方一定告诉过一些取保的规定,主要内容是:未经同意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唤时要随传随到。如果二次不到,或二次乱跑的,可以直接逮捕!再送到看守所。 三、本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等到案子侦查终结时,将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最后案子会移送到法院,届时会通知嫌疑人出庭接受审判,在开庭审理时,嫌疑人(被告)可以就检察机关的指控进行辩驳,所有的证据都必须在法庭经过调查、质证。经查证属实后,法院再根据案件的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四、有几个提醒: 1、刑事拘留时,法律要求应当在24小时通知家属,告知羁押的时间和地点。 2、刑事拘留对象,只要有犯罪的嫌疑,警方即可采取。正常时间是14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7天。 3、千万不要以为案子已经结束了,实际上当事人还是犯罪嫌疑人,案子还在侦查中,取保候审有相应的规定,不要轻易去触犯。 至于有没有证据,那是警方下一步要做的工作。至于有罪还是无罪,到时候法庭上见分晓,如果证据确凿的,法院自然会定罪并量刑,现在说这些,为时过早了吧。当然,现在已经取保候审的,最终的判决结果一般也是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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