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开除人员能取住房公积金吗 |
释义 | 离职员工能享用住房公积金,但具体提取方式需根据不同城市和离职情况而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情形之一,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根据不同城市的规定,离职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也可能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一、离职员工能享用住房公积金吗?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大部分城市本市户口要辞职两年以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外地户口辞职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离职后想要转移公积金就不需要提取公积金。 劳动者离职后离开本市跨地就业,如果符合当地公积金提取政策,劳动者可以凭身份证、公积金卡、离职证明等材料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具体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法律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结语 离职员工能享用住房公积金,但需符合当地公积金提取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离职员工也可以选择不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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